2006年9月21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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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致富标兵”抢项链 “人大代表”脸上贴
葛培兴

  刘丰利因打工致富受到老家四川省渠县政府的表彰,可这位“致富标兵”却因一念之差变成了抢夺嫌疑人。9月17日,他被台州椒江警方刑事拘留后,竟自称是人大代表。直到经办案民警查证后向他解释,刘丰利才明白“致富标兵”并非“人大代表”。
  刘丰利今年24岁,初中毕业后即外出打工。他案发前在椒江某企业工作,虽然干的是又苦又累的拉丝活,但每月有一两千元收入,这在其老家是个了不起的数目。2005年底,刘丰利回老家参加全县“打工能手”、“致富标兵”表彰大会,受到县委县政府的隆重表彰。
  今年9月初,由于企业倒闭,刘丰利暂时失了业,他就整日关在房间里看电视。9月15日晚,闲得发慌的刘丰利约老乡金某喝酒,席间竟合谋抢夺路人钱财。当晚9时许,刘丰利与金某在路上拦住一男子,从其脖子上抢走一条金项链。
  案发后,刘丰利和金某醉醺醺地在马路上闲逛,准备打的回暂住地。孰料被害人报警后,椒江警方就与被害人一起四处寻找他们。警车开到乃崦岭路段时,由于这段路光线不好,喝了酒的刘丰利与金某以为来了出租车,竟站到路中间向警车招手。当警车驶到面前,跳下几名威风凛凛的警察时,刘丰利和金某当即吓得瘫倒在地。
  归案后,刘丰利晓得“人大代表不好随便被抓”的道理,又想起自己曾出席过县委县政府的表彰大会,就向办案民警说自己是“人大代表”。警方对此高度重视,紧急和四川渠县人大常委会取得联系,经核实,刘丰利根本不是县乡两级人大代表。